适用产品:
RED指令关于网络安全补充法规(EU) 2022/30 的Article 1章节规定,下列无线电设备需要符合网络安全要求:
RED (2014/53/EU) Article 3.3(d): 连接互联网的无线电设备
RED (2014/53/EU) Article 3.3(e): 能够处理个人数据,流量数据和位置数据的联网设备。
注意:以下三类设备即使不具有联网功能,如果能处理个人数据,流量数据和位置数据也需要符合网络安全要求
- 专为儿童照看设计的无线电设备;
- 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范围的无线电设备、
- 可穿戴无线电设备(包括安装在服装,头饰,手饰,鞋子内)。
RED (2014/53/EU) Article 3.3(f): 能够处理转移金钱、货币价值或虚拟货币的联网无线电设备(例:支付功能的设备)
EU RED指令网络安全补充法规(EU) 2022/30 的Article 2章节规定的例外无线电设备:
均不适用的无线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