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服务
徽标(会员)认证
大中华地区认证
欧盟地区认证
亚洲地区认证
美洲地区认证
其他地区认证
CE认证专栏
电池检测认证
苹果MFi认证
音视频认证
日本认证专栏
英国认证
顾问咨询
认证体系
顾问服务
验货审核
军工认证
WERCS注册
测试服务
汽车电子EMC测试
汽车电子测试
新能源电池测试
电磁兼容测试
安全测试
无线射频检测
化学检测
可靠性检测
能效检测
材料检测
失效分析
物流包装检测
音频测试
RoHS指令
无线充一站式认证
口罩认证
口罩CE认证
欧洲代表注册
口罩测试标准
口罩单项测试
深圳总部
深圳市微测检测有限公司
总部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洲大道新和新兴工业园二区7号微测检测科技园
投诉建议: Suggestion:complaint@51mti.com
0755-88850135-8267
业务咨询:
0755-88850135-1439/131-4343-1439
服务热线:
400-666-1678(免长途话费)
总机: 0755-8885-0135
邮箱: mti@51mti.com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必要性:
2005年6月15日原国防科工委颁布施行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2008年3月6日公布,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认证机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中规定:“总装备部协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注:具体内容请参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申请“许可”认证准备材料: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
验证码: | (内容最多500个汉字,1000个字符) 看不清?! |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发表攻击性言论。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方案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